第2章 将要出现的人
不可说之书
楼下餐桌上摆着芳园的水煎包,我知道方聿和过来了。
我随手拢了一下头发,结了马尾,喝着咖啡走到窗户前,看到他正在花园里喂鸽子,老实说,我真的不喜欢这群鸽子,是方聿和非要劝我养下来。
他抬头间注意到了我,咧嘴笑了笑,拍了拍手里的鸟食,朝门里走过来,鸽子扑啦啦地在他身边飞开。
方聿和应该算是标准审美下的那种帅哥,人群中十分突出,他自己也深以为此,在我面前从不故作谦虚之态,他很清楚怎样设计自己的举止最容易让人眼前一亮又一亮,譬如刚刚,他穿过鸽子群逆光走来的时候,我相信他一定觉得自己帅的一塌糊涂,当然了,事实也的确如此。
“你今天起的挺早。”
他抬手要摸我的头发,我偏了下头,躲开了。
他似乎没注意到我的动作,拉开椅子坐下来,“快,我等你陪我一起吃早饭呢。”
我是喜欢芳园的水煎包,但不是只喜欢它,方聿和却不记得我还喜欢什么别的,每次早晨过来都会给我带这个。
我也跟着坐下来,平静地说:“**找过你了?”
“嗯,聊了会儿。”
“那边有什么进展吗?”
“没有,你也别太担心,这事儿反正跟我们没关系。”
他向来就是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样子。
“你怎么知道没关系,说不定跟我有关呢?”
我低着头,眼睛却抬起来看他。
他像是愣了一下,很快又嗤笑一声带过:“别傻了,我还不知道你。”
“**怀疑我也许会因为嫉妒杀了田萱。”
他连笑都没笑一下,眼神里尽是轻蔑,“我就知道,一群蠢货。”
的确,我不可能会嫉妒田萱。
所有人都知道,我的人生过的太容易了,爸妈常说的一句话就是,你想要的任何东西,都不值得你去付出努力。
当然,我并不是大家以为的那种被养废了的笨蛋千金,相反,我很聪明,在传统媒体式微的时代,我依然能够成为这里最炙手可热的撰稿人,我知道自己在这方面有天分,所以从不浪费自己的天分,如果没什么意外,明年这座城市将会出现一家新的杂志出版社,也许它的出现会让我在这个世界的存在留下一些确凿的证据——虽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古怪的想法。
“方聿和,你喜欢我什么?”
我从来没有这样问过他。
他感到有些好笑,放下筷子一手支起下巴,略侧过脸注视着我,我心底翻过一个白眼,知道他又在刻意设计自己的姿态,好让自己显得更具观赏性。
“我喜欢你漂亮。”
他不知道怎么学来的,语气很暧昧。
我无法反驳,因为我确实漂亮,而财富又把这种漂亮打磨得很精细。
我跟方聿和算是联姻,十八岁**礼上,我们第一次见面,发现彼此并不讨厌,他在花园那边给我递过来一束没有包装过的郁金香,告诉我这是他自己培育的,我一声不吭地抱来窗台上一个空空如也的玻璃花槽,被掐光头的郁金香花球在里面滚得东倒西歪,方聿和讪讪一笑。
后来他怪我不该戳破他,他难得浪漫。
可是没办法,他掐的是我种的花。
“你知道吗?
田萱死了之后,我总觉得还会有一个人出现。”
我学着他的样子支起下巴,尽量露出自以为迷人的笑容,“毕竟我们的爱情是需要考验的。”
他皱起眉头,不解地看着我:“谁?”
“那我就不知道了。”
“你今天怎么怪里怪气的。”
他有些不耐烦地推开面前的咖啡杯,“不知道你在说什么。”
我不作声,只是微笑着看他,在很久以前,我心里就开始慢慢发酵起一个疑团,怀着这个疑团,我更能感觉到周围的一切越来越不对劲,譬如此时方聿和坐在我的身边,我就在想着那个暂时还没有出现的人,只要她出现了,那就证明我的怀疑不是无中生有。
方聿和的手机响了,他看了眼屏幕,又看了眼我,起身出去接电话。
我对着他的背影挑了下眉毛,认为这个人也许就要来了。
我随手拢了一下头发,结了马尾,喝着咖啡走到窗户前,看到他正在花园里喂鸽子,老实说,我真的不喜欢这群鸽子,是方聿和非要劝我养下来。
他抬头间注意到了我,咧嘴笑了笑,拍了拍手里的鸟食,朝门里走过来,鸽子扑啦啦地在他身边飞开。
方聿和应该算是标准审美下的那种帅哥,人群中十分突出,他自己也深以为此,在我面前从不故作谦虚之态,他很清楚怎样设计自己的举止最容易让人眼前一亮又一亮,譬如刚刚,他穿过鸽子群逆光走来的时候,我相信他一定觉得自己帅的一塌糊涂,当然了,事实也的确如此。
“你今天起的挺早。”
他抬手要摸我的头发,我偏了下头,躲开了。
他似乎没注意到我的动作,拉开椅子坐下来,“快,我等你陪我一起吃早饭呢。”
我是喜欢芳园的水煎包,但不是只喜欢它,方聿和却不记得我还喜欢什么别的,每次早晨过来都会给我带这个。
我也跟着坐下来,平静地说:“**找过你了?”
“嗯,聊了会儿。”
“那边有什么进展吗?”
“没有,你也别太担心,这事儿反正跟我们没关系。”
他向来就是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样子。
“你怎么知道没关系,说不定跟我有关呢?”
我低着头,眼睛却抬起来看他。
他像是愣了一下,很快又嗤笑一声带过:“别傻了,我还不知道你。”
“**怀疑我也许会因为嫉妒杀了田萱。”
他连笑都没笑一下,眼神里尽是轻蔑,“我就知道,一群蠢货。”
的确,我不可能会嫉妒田萱。
所有人都知道,我的人生过的太容易了,爸妈常说的一句话就是,你想要的任何东西,都不值得你去付出努力。
当然,我并不是大家以为的那种被养废了的笨蛋千金,相反,我很聪明,在传统媒体式微的时代,我依然能够成为这里最炙手可热的撰稿人,我知道自己在这方面有天分,所以从不浪费自己的天分,如果没什么意外,明年这座城市将会出现一家新的杂志出版社,也许它的出现会让我在这个世界的存在留下一些确凿的证据——虽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古怪的想法。
“方聿和,你喜欢我什么?”
我从来没有这样问过他。
他感到有些好笑,放下筷子一手支起下巴,略侧过脸注视着我,我心底翻过一个白眼,知道他又在刻意设计自己的姿态,好让自己显得更具观赏性。
“我喜欢你漂亮。”
他不知道怎么学来的,语气很暧昧。
我无法反驳,因为我确实漂亮,而财富又把这种漂亮打磨得很精细。
我跟方聿和算是联姻,十八岁**礼上,我们第一次见面,发现彼此并不讨厌,他在花园那边给我递过来一束没有包装过的郁金香,告诉我这是他自己培育的,我一声不吭地抱来窗台上一个空空如也的玻璃花槽,被掐光头的郁金香花球在里面滚得东倒西歪,方聿和讪讪一笑。
后来他怪我不该戳破他,他难得浪漫。
可是没办法,他掐的是我种的花。
“你知道吗?
田萱死了之后,我总觉得还会有一个人出现。”
我学着他的样子支起下巴,尽量露出自以为迷人的笑容,“毕竟我们的爱情是需要考验的。”
他皱起眉头,不解地看着我:“谁?”
“那我就不知道了。”
“你今天怎么怪里怪气的。”
他有些不耐烦地推开面前的咖啡杯,“不知道你在说什么。”
我不作声,只是微笑着看他,在很久以前,我心里就开始慢慢发酵起一个疑团,怀着这个疑团,我更能感觉到周围的一切越来越不对劲,譬如此时方聿和坐在我的身边,我就在想着那个暂时还没有出现的人,只要她出现了,那就证明我的怀疑不是无中生有。
方聿和的手机响了,他看了眼屏幕,又看了眼我,起身出去接电话。
我对着他的背影挑了下眉毛,认为这个人也许就要来了。